各系:
为大力弘扬传统民族文化,推动我校“国学教育”活动开展,提升师生普通话水平,经研究决定,举办“书香浸校园,经典润人生”诗词朗诵比赛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参赛对象:高一、高二及春季班学生,各系教师。
二、参赛分组:此次比赛分集体组(全班学生)、学生个人组(最多3名学生)和教师个人组(最多3名教师),参赛名额见附件1。
三、报名时间:各系务必于2017年4月20日前将参赛报名表(请自行从教务处邮箱下载yxzjzxjwc@163.com密码8882831)报到教务处。
四、内容要求:
比赛篇目自选(限古诗词一首),时间2至5分钟。
五、评委:
王建华、赵艳锐、李玉雪、高学敏、王俊杰、赵学文、葛喜莲
六、奖项设置:
集 体:一等奖2名,二等奖3名,三等奖6名;
学生个人:一等奖2名,二等奖3名,三等奖6名;
教 师:一等奖1名,二等奖2名,三等奖3名。
七、评分标准:见附件2。
希望各系接此通知后,积极准备,按分配名额按时推荐上报。
教务处 校团委
二0一七年四月八日
附件1:
“书香浸校园,经典润人生”诗词朗诵比赛名额分配
系 别 | 组 别 |
学生组 | 教师组 |
集 体 | 个 人 |
|
工程技术系 | 4 | 4 | 2 |
信息技术系 | 4 | 4 | 2 |
现代服务系 | 3 | 3 | 2 |
附件2:
“书香浸校园,经典润人生”诗词朗诵比赛评分原则与标准
一、评分原则
评分采用满分10分制;比赛中,评委按《评分标准》打分;起评分为6分;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最终得分;小数点后保留一位数;当场报分,公布结果;比赛结束后按得分从高到低确定获奖等级。
二、评分标准
1.脱稿朗诵。(1分)
2.仪表形象:(2分)
(1)服饰大方、自然得体、举止从容端正,精神饱满;
(2)上下场迅速有序,有礼貌。
3.语言表达:(5分)
(1)普通话保准,吐字清楚;
(2)感情饱满真挚,表达自热;
(3)朗诵熟练,声音洪亮优美,清晰,能够脱稿;
(4)吐字清晰,普通话标准,正确把握诗歌节奏,韵律明显;
(5)节奏准确,协调,声情并茂,富有韵味和表现力,能与观众产生共鸣;
4.态势神情:(2分)
姿态、动作、手势、表情、眼神能准确、鲜明、自然、形象地表达朗诵内容和思想感情,渲染气氛,增强表达效果。